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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物品抵押合同(5篇)

来源:浩信科技网

个人物品抵押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九、如果甲方力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的法律义务或入股其它企业,并不解除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十、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仍受本保证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及其继承人不得转让其保证义务和抵(质)押物品。

  十二、本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属无条件不可撤消的保证合同,丙方与任何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保证合同的效力。

  十三、本保证合同自甲方偿付完毕全部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包括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后即告失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为《借款合同》主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如有异议可作单列补充说明后,签约三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七、本合同附抵(质)押物清单份(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丙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内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物品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方):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

  第十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个人物品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137024

  合同编号:(--反担字第:--号)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房产权利人:--共有权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土地产权人:--,共有权人:--,抵押土地价值:--.

  第三条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9、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物品抵押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实际资金交接日不一致时,以实际资金交接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资金交接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付息方式:通过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提前还款,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须另支付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9、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0、还款之日起5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条抵押物价格约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足额借款,应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

  5、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

  2、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自抵押登记后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途径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若发生争议;

  1、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先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部门、徐州汇通抵押贷款服务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物品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人或国家授权的管理人,享有完全处分抵押物的权利。对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没有争议;

  2、完全理解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所表达的意思是完全真实的;

  3、抵押物可以依法抵押,不受任何;

  4、乙方已经充分合理地解释了抵押物的缺陷;

  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6、如抵押物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告知承租人设立抵押,并书面告知乙方租赁条件;

  7、抵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或者虽已设定抵押,但已书面通知乙方设定抵押;

  8、抵押物不属于共同财产,或者虽属于共同财产,但已取得共有人对抵押事项的书面同意;

  9、甲方认真阅读合同编号的内容在乙方和被担保人之间,担保是完全自愿的。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甲方担保的主要债权是乙方根据与(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应符合主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1、抵押品位于,抵押物价值约定为xx元;

  2、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抵押物权利、附属物、附着物、自然和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保险金、因抵押物的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赔偿和补偿;

  3、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权未按主合同约定实现,导致抵押物被人民依法扣押,乙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与抵押物分离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该孳息先用于抵消收取孳息的费用;

  4、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乙方处分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

  5、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保持抵押物的完整性,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使用抵押物降低其价值。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7、如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证明;

  8、如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甲方取得的保险、赔偿或补偿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以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仍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第五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乙双方应向相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依法需要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下列行为

  (1)抵押物及其份额的转让和赠与;

  (2)重新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并租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抵押物的,应提前向乙方清偿或存入转让所得款项。转让价款超过主合同债务金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3、抵押期间,乙方将主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将继续承担原抵押担保范围内的责任;

  4、如果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当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5、当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权;

  6、甲方应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估价、登记、公证、定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7、及时签收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债权到期(含提前到期)时,债务人未清偿;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主合同根据合同或法律解除,主合同债权未清偿;

  (2)在本合同第6。4条所述情况下,甲方未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3)甲方或被担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等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的情形;或者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

  3、保证人因自然原因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者监护人;或者上述人员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乙方有权请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与乙方协商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然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折价抵押财产,以抵消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能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乙方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6、乙方主债权有其他担保的,无论担保是由债务人还是第三方提供,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担保的'实现顺序,甲方承诺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抗辩。如果乙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担保权益,甲方的担保责任继续有效,不会无效或减少;

  7、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在本合同的谈判、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要求保密的信息和数据;

  8、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主合同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均构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债权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变更或取消,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合同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10条争端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管辖。

  第11条 附加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接口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品共同所有者:

  签约地点: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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