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章程
一、俱乐部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俱乐部。
俱乐部总部设于北京,以后将在其它城市和地区设立分部。
俱乐部地址:···科贸大厦304室 ()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com
二、俱乐部致力于户外运动事业。
俱乐部致力于环境生态保护。
俱乐部倡导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倡导自助、共享和科学求知的行为。
俱乐部不提倡和上述理念相违背的行为。
俱乐部的宗旨:“自然 · 运动 · 健康 · 友情”。
三、俱乐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和服务:
1、登山、攀岩、野营、远足、探洞、漂流、划船、自行车、滑雪等各类户外运动及技术培训。
2、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溜冰等体育运动和比赛。
3、户外运动知识讲座、医疗急救知识讲座、聚会、聚餐、郊游、音乐、影片欣赏等学习和社交活动。
4、环保生态知识讲座、植树活动、环保行动和环境生态旅游。
5、俱乐部总部及各分部均设立旅游用品专营店,为会员提供各类户外旅游运动用品。
6、俱乐部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装备和场地线路,为学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组织各类户外活动。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社团的正式名称为: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 性质
(一)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从事足球运动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唯一的全院性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单位会员,接受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院军事体育部的指导。
第三条 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校。
(二)遵守《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三)团结全院足球爱好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加强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学院足球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加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学校足球协会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任务
根据学院体育方针、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全院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学院参与校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六条 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分院足球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球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院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院竞赛的管理。
(五)开展校际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学院各社团。
第七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举办校内、校际间足球比赛;组织社员到其他学校进行参观学习;进行足球训练,理论讲解等。
足球俱乐部根据广大成员要求,为保证球员每学期均能参加正规比赛,拟将足球联赛办为校内传统赛事,力争得到更多同学的支持与参与,提高足协的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俱乐部章程
一、 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人才、促进学校发展特成立槐树领学校“”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足球队)。
二、 “”足球俱乐部隶属槐树领学校,受校长领导并设专人(2——3人)负责俱乐部工作。
三、 1、 俱乐部的队员参加除训练、比赛以外的学校举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2、 俱乐员的学籍如需转出、转入,必须经俱乐部批准方可到学校教务办理。
3、 俱乐部负责学校上课时间以外体育场的使用和管理。俱乐部建立初期和必要时学校给与一定的财力、物力投入,平时“以场养队”,自我发展。
4、 俱乐部工作人员与学校签定三年岗位聘任合同。
5、 俱乐部应有办公室和队员更衣室。俱乐部可以使用学校的体育训练器材。
6、 俱乐部聘请等足球俱乐部专业教练为名誉教练,必要时聘请专业教练员。
四、 1、 俱乐部训练、比赛时间为每天下午课后1.5——2小时、周六、日上午或下午各2小时、寒暑假期间上午或下午2小时。
2、 俱乐部正式队员须填写申请表并有法定监护人和俱乐部负责人签字,法定监护人还须与俱乐部签定协议。
3、 俱乐部正式队员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检查,确认可以参加此项体育活动。俱乐部正式队员必须参加“平安学生综合保险”或其它更高级的保险。
4、 俱乐部正式队员必须努力遵守学校各项校规、校纪,必须努力学习各科文化知识,按时参加训练、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5、 俱乐部应有训练计划、日志、俱乐部档案、队员个人档案,比较成熟时还需建立队徽、队歌。
6、 必要时俱乐部召开队员家长会并请家长观摩训练、比赛。
7、 对于不努力学习各科文化知识,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多次不参加训练、比赛、不服从管理;或经管理人员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队员俱乐部可以开除。
8、 俱乐部正式队员未经本俱乐部批准不能加入或转入其它俱乐部,违反者须交培训费、管理费10万元。
五、 俱乐部积极发展对外联系,努力赢得丰台区体卫中心、区教委、区体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六、 努力目标:俱乐部为培养更多的孩子对足球产生兴趣,努力营造一定的足球氛围,让足球回归校园、回归原本,让孩子们获得快乐的童年以及少年生活,培养对足球有兴趣、有特长的学生在足球领域有所发展。
七、 本章程解释权属足球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