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钱不还的纠纷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以及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当事人的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一、有人欠钱不还我应该怎么办?
借款后对方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诉讼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起诉债务纠纷需要什么材料
债务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向起诉应该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写明当事人信息、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
2、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3、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款合同、借据、欠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
三、债权人如何证明曾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能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包括:1、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2、债权人曾向债务人发送的信件或者数据电文;3、债权人曾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者财产管理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