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的行业有: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免税的项目有:
1、奖金。省级、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补贴津贴。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
5、保险赔款。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6、转业复员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外交人员所得。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所得。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经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综上所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多的,只要是符合其中的一项条件就是可以进行免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