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诉讼费用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撤诉的,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但减半收取。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人民诉讼收费办法》 第二十三条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核实际支出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