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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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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是借贷合同无效;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相关内容;以及约定的利息属于高利贷等。

一、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违约金的数额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分为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

二、借条上没写利率还要不要支付利息

借条上没写利率是否还要支付利息视情况而定:

1、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因此债务人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2、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不予干预。

三、多少的利息算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利贷贷款利率差划分为相应百分比的,超过则算高利贷,不超过法定比例则视为合法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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