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包括仲裁。《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了合同内容的约定,其中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权侵害问题。
法律分析
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是有效的,约定仲裁条款是属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的内容,出现纠纷是可能申请仲裁的。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纠纷中约定仲裁的法律效力是否受到司法认可?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当各方在合同中约定采取仲裁解决争议时,这样的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受到司法认可,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各方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仲裁条款具备法律效力,受到司法认可。然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当仲裁条款违反公序良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约定仲裁的法律效力是否受到司法认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的解释来判断。建议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是有效的,仲裁条款属于解决争议的方法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约定。然而,仲裁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受到司法认可,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建议当事人在约定仲裁条款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