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木结构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实际不同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章定额采用的木材木种,除另有注明哇哦,均按一、二类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材单价调整,相应定额制作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
三、定额所注明的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设计为净料时,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刨光加3mm,双面刨光加5mm,圆木直径加5mm。屋面木基层中的椽子断面是按杉圆木直径70mm对开、松枋40×60(mm)确定的,如设计不同时,木材用量按比例计算,其余用量不变。屋面木基层中屋面板的厚度是按15mm确定的,实际厚度不同,单价换算。
四、本章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五、设计木构件中的钢构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图示用量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木材材积,均不扣除孔眼、开榫、切肢、切边的体积。
二、屋架材料包括剪力撑、挑檐木、上下弦之间的拉杆、夹木等,不包括中立人在下弦上的硬木垫块。气楼屋架、马尾屋架、半屋架均按正屋架计算。檀条垫层包括在檀木定额中,不另计算体积。单独挑檐木,每根材积按0.0018m³计算,套用檀木定额。
三、屋面木基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的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面积另行增加。
四、封檐板按延长米计算。
五、木楼地楞材积按“m³”计算。木楼地楞定额已包括平整、剪力撑、沿油木的材积。
六、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但楼梯扶手、栏杆按第十章中的“扶手、栏杆、栏板装饰”规定另行计算。
定额中所包含的“注”
一、木屋架、檀木、覆木
注:1.木拉杆、木夹板屋架定额中包括下弦接头一副。铁拉杆、铁夹板屋架定额中包括上、下弦接头各一副。
2.钢木屋架定额中金属拉杆、铁件按施工图净用量(其中铁件另加损耗1%)进行调整,其余工料不变。
3.悬臂圆檀木如使用铁件安装,每立方米用量增加铁件3.4kg,其余工料不变。
4.屋架铁件拉杆在两根以内,套用木拉杆定额;两根以上套用铁拉杆定额。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一、构件制作:
1.本定额适用于加工厂制作,也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的构件。
2.本定额的制作是按焊接编制的,钢材及焊条以Q235B为准,如涉及采用Q345B等,钢材及焊条单价做相应调整,用量不变。
3.除螺栓、铁件以外,设计钢材规格、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4.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整体预装配及锚固零星构件使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制作使用的台座,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5.定额内H型钢构件是按钢板焊接考虑编制的,如为定型H型钢,除主材价格进行换算外,人工、机械就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95。
6.本定额中的网架,系平面网络结构,如设计成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状,制作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3。
7.焊接空心球网架是我焊接球壁、管壁厚度大于12mm时,其焊条用量乘以系数1.4,其余不变。
8.本定额中按重量划分的子目均指设计规定的单只构件重量。
9.轻钢屋架是指单榀重量在1t以内,且用角钢或钢筋、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10.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的钢构件套用本定额子目,定额未考虑开孔费,如需开孔,钢构件制作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15。
11.钢栏杆(护栏)定额适用于钢楼梯及钢平台、钢走道板上的栏杆。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
12.零星构件是指晒衣架、垃圾门、烟囱紧固件及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重量在50kg以内的小型构件。
13.本定额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均已包括焊缝无损探伤机被检构件的退磁费用。如构件需做第三方检测,相应费用另行计算。
14.钢支架套用钢支撑定额。
15.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均已包括刷一遍红丹防锈漆的工料。如设计要求刷其他防锈漆,应扣除定额内红丹防锈漆、油漆溶剂油含量及人工1.2工日/t,其他防锈漆另行套用油漆工程定额。
16.本定额构件制作已包括一般除锈工艺,如设计有特殊要求除锈(机械除锈、抛丸除锈),另行套用定额。
17.本定额中的桁架为直线型桁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型桁架,制作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3.
二、构件安装:
1.本章未涉及的相关内容,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
2.网架安装如需搭设脚手架,可按脚手架相应定额执行。
3.构建爱你安装高度均按檐高20m以内考虑,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安装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檐高超过20m时,有关费用按定额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4.钢柱安装在钢筋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三、构件运输:
1.本章定额适用于构建从加工地点到现场安装地点的场外运输,未涉及的相关内容,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有关规定执行。
2.构件运输按下表分类,套用相关定额。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
| 类别 | 构件名称 |
| 一 | 钢柱、屋架、托架、桁架、吊车梁、网架 |
| 二 | 钢梁、檀条、支撑、拉条、栏杆、钢平台、钢走道、钢楼梯、钢漏斗、零星构件 |
| 三 |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轻钢屋架、其他构件 |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活多边形钢板以其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二、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三、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四、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五、依附钢漏斗的型钢并入钢漏斗工程量内。
六、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重量应并入钢平台重量内计算。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重量,应按相应的构件另行列项计算。
七、钢楼梯的重量,应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重量。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另行列项计算。
八、钢栏杆的重量应包括扶手工程量,如为型钢栏杆、钢管扶手,则工程量应合并计算,套用钢管栏杆定额。
九、屋楼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小于或等于0.3㎡柱、垛机孔洞所占面积。
十、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一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小于0.3㎡的梁、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加面积。
十一、机械除锈、构件运输、安装工程量同构件制作工程量。
十二、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泛水、包边、包角,按图示延长米计算。
十三、高强螺栓及栓钉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的“注”
一、金属构件制作
1.钢网架制作
注:螺栓球节点网架定额内网架用高强螺栓仅列制作、预装配过程中的损耗用量,其实际施工用量另行套用定额。
3.钢柱制作
注:本定额均按成品钢管焊接,若钢板自行卷管,除主材换算外,人工、机械、其他材料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8,卷管材料费另行计算。
5.钢支撑、钢檩条等构件制作
注:本定额不包括花篮螺栓,实际采用时,花篮螺栓另行计算。
C、Z型钢未含镀锌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钢结构屋、楼、墙面板
1.屋、楼面板
注:1.彩钢夹芯板按厚度75mm取定,实际厚度不一致时,板材、槽铝、固定卡子可以换算;
2.楼板栓钉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3.固定压型钢板楼板的支架费用另行计算;
4.楼屋面板与底板采用保温时,执行相应章节定额。
2.墙面板
注:装饰工程中的彩钢夹芯板隔墙套用第十一章相应隔墙定额。
六、其余金属构件
注:1.不锈钢天沟、单层彩钢板天沟展开宽度为600mm,若实际天沟展开宽度与定额不同时,板材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2.天沟支架制作安装套用相应钢结构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