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1996-2003年)
考试科目:环境资源法
1996年
一、论环境法体系(50分)
二、论环境法的特征(50分)
1997年
一、论环境法是一个的法律部门的理由(50分)
二、试分析环境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和意义(50分)
1999年
一、试述环境法的特点(30分)
二、结合可持续发展,论述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30分)
三、论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污染防治的措施。(40分)
2000年
一、试分析中国的现行环境管理及其改革。(35分)
二、试分析防治污染的民事责任的构成和特点。(35分)
三、试分析中国自然资源保的体系及其健全。(30分)
2001年
一、试分析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50分)
二、试结合西部大开发,论述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的内容与实施。(50分)
2002年
一、试分析环境资源法的性质和特点,为什么说环境资源法是一个的法律部门?(50分)
二、试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的内容与意义(50分)
2003年
一、分析可持续发展对环境资源法的作用和影响。(30分)
二、 试分析中国环境资源法的法规体系(要求从立法级别、内容和功能分析)。(30分)
一、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分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40分)
2004年
一、试结合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防沙治沙法》,分析我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答案中应起码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中应该包括许可证制度、监测监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应急制度。)(50分)
二、谈谈你对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的认识与建议。(50分)
2005年
一、试论环境法的调整方法。
二、结合2004年12月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论述环境责任原则的内容和意义。(提示:不要求分析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环境刑事法律责任和环境行律责任)
2006年
中国环境法
1.环境公益诉讼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外国和比较环境法
1.外国环境权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2.比较中、日、美、俄四国的环境监督管理
2007年
中国环境法:
1、环境法的发展趋势
2、民主原则
比较环境法:
1、美俄环境影响评价比较
2、环境法的经济手段
比较环境资源法
2002年
一、比较并论述中美两国的环境立法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作用(50分)
二、论美国关于控制空气污染的“泡泡”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50分)
外国环境资源法
2002年
一、述评俄罗斯学者在生态法的调整方法问题上的几种主要观点(50分)
三、试分析社会生态鉴定的特征、意义、社会生态鉴定结论的作用及社会生态鉴定与国家生态鉴定的基本区别(50分)
环境资源民法
2002年
一、试述环境民事法律体系(30分)
二、试述环境资源物权(30分)
试述环境资源合同(40分)。
国际环境资源法
1999年
一、请论述国际环境法的渊源。(40分)
二、请以印度尼西亚森林火灾为例论述国家资源开发主权权利和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30分)
三、请论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及其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柏林授权书》和《就都议定书》中的反映。(30分)
2000年
一、论国际环境法的定义。(40分)
二、论《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的意义与贡献。(60分)
2002年
一、论国际环境法的渊原(50分)。
二、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及其国际法律实践(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