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专用增量、增版及临时增量审核内容
1、企业提出专用增量、增版及临时增量(打印)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仅供参考)
我公司名称*****,公司正式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归属XX国税所管辖,国税登记证号为 xxxxxxxxxx,经营地址是******。**年*月*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17%。
目前,我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年**月—**月已累计销售额为**,累计实际缴纳税款**。仅**月份就开具了**份专用,而且数量的需求在迅速大幅增加。我公司现在每月只供应**版电脑版专用**份,已不能满足日常销售需求。现申请每月增加到**版电脑版专用**份。
希贵局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办理为盼!谢谢!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近期购销合同复印件(原件按规定粘贴印花税)。
6、法人,购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日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申请日前三个月的《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9、已开具专用的记账联复印件(只适用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企业)。
10、《专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加盖档案章)》和《申请购领审批表(附表)》一式一份 (税务机关提供)。
15、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注意事项
以上报送资料均一式一份,使用A4纸,加盖企业公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需带原件以便核对。
专用增版、增量注意事项
1、专用临时增量
当月办理专用临时增量的企业,务必在临时增量前,将原有核定购领的专用购领完毕,否则临时增量的数量将覆盖企业原有核定购领的数量。
办理专用临时增量的企业,应于当月申报完毕后20号前办理临时增量手续,临时增量有效购票期只到当月月底前有效,我所上报审批完毕后请纳税人务必尽快到我所审批岗领取临时增量批复,并到海淀国税局万柳中路8号414房间修改税控IC卡同时购领,以免错过购票时间。
2、专用增版、增量
当月办理专用增版的企业(如:从千元版增到万元版),首先要把上月结存专用开据完毕后,再办理增版手续,在增版手续未办理完毕前,请不要购领当月专用(否则会占用企业原购票次数及数量)。 办理专用增版、增量的企业,应于当月申报完毕后20号前将有关申请资料上报办理增版、增量手续,逾期以免影响您申请购领事宜。我所上报审批完毕后请纳税人务必抓紧时间到我所审批岗领取增版、增量批复,并到海淀国税局万柳中路8号414房间修改税控IC卡同时购领。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企业办理增量手续,按以上须知要求提供资料和办理相关手续,辅导期企业增量预缴税款请详见一般纳税人辅导期须知。(一般情况按上一本开票金额的4%预缴税款)
专用(普通)临时增量领购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名称
已核定的月最大购票限量
专用 份
申请临时增购(在相应票种前打勾)
□专用 份
普通 份
□普通 份
已批准最大开票限额
专用:
普通:
企业申请理由:
(企业公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承办意见:
□同意临时增加
专用 份(数量顶格大写)
普通 份(数量顶格大写)
不同意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用(普通)临时增量申请说明:
纳税人当月已购专用(普通)达到最大月购票限量,且所购全部开具完毕后仍需开具时,可以申请临时增量.
纳税人申请临时增量领购后的最大空白持票量不得超过已核定的月最大购票限量;纳税人连续三个月申请临时增量后,可申请正式增量.
申请临时增量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专用(普通)临时增量领购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有关销货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销售说明(需加盖公章)
(3)当月开票汇总表及开票清单
提醒:请随带领购所需的资料:税控IC卡,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选择号码查询表》,作废全部联次原件,负数需携带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原件等.